石家庄整治不文明养犬:遛狗不栓绳罚50元

更新时间:2019-05-29 阅读:
 原标题:石家庄整治不文明养犬:遛不栓绳罚50元

 

  新京报快讯 据石家庄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官方微信消息,为巩固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成果,全面贯彻落实《石家庄市公共文明行为条例》和《石家庄市养犬管理条例》,提高市民文明养犬意识,进一步将“城市文明大行动”引向深入,市文明办、市公安局、市城管局于5月28日,联合召开了不文明养犬行为专项整治行动新闻发布会,将在6月1日起,开展不文明养犬行为专项整治行动。

 

  此次不文明养犬行为专项整治的重点,是对遛狗不拴绳、粪便不清理、一户养多犬、违规饲养大型犬烈性犬四种违法行为,集中进行处罚。

 

  对遛狗不拴绳的,公安部门依据《石家庄市养犬管理条例》第15、27条规定,对养犬人进行警告,拒不改正的,公安部门对养犬人处以50元罚款的处罚。

 

 

  对养犬人不及时清理犬只在户外排泄粪便的,在小区内的,先由物业服务公司进行教育,拒不改正的,由城市管理部门依据《石家庄市养犬管理条例》第15、27条规定,对养犬人予以50元罚款的处罚;在其他公共场所的,由城市管理部门依据《石家庄市养犬管理条例》第15、27条规定,对养犬人予以50元罚款的处罚。

 

  对一户养多犬的,公安部门责令养犬人在90日内将超过规定数量的犬只转让他人或者送交犬只留检所;对拒不改正违法行为的,公安机关将暂扣犬只,并对养犬人处以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。

 

  对违规饲养大型犬烈性犬的,公安机关将暂扣犬只,并对养犬人处以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。

 

  市民发现遛狗不拴绳、违规饲养大型犬烈性犬、一户养多犬行为的,可以向公安部门举报,举报电话:110。

 

  市民发现犬只粪便不清理的,可以向城管部门举报,举报电话:12319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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